为推动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激励学生提升外语能力,开拓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养,促进全面发展,经社会捐赠在我院设立社会类“外语奖学金”,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美术学院全日制各专业本科阶段优秀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25年12月
三、奖励方式
(一)学院每年奖励20名在外语综合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本科阶段优秀学生(每生在校期间仅可获得一次)。
(二)奖励金额:每人 1000 元。
四、评选条件
(一)“外语奖学金”奖励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外语综合能力突出的全日制本科阶段优秀学生。
(二)评选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遵守网络行为规范;
3、勤奋学习,上一学年无挂科,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前30%;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CET6达到425及以上),外语综合能力突出。
五、评选程序
(一)每年秋季学期启动该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初审通过后,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选。
(三)拟定初步奖助名单,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结束后,将获奖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六、个人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附件《美术学院外语奖学金申请表》的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三)本次社会奖学金与本学年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级各类社会类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在评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八、申报时间及流程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12月16日17:00前,将申请表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09王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1207855332@qq.com),邮件主题注明“美术学院外语奖学金申报-姓名-学号”。
2. 学院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评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68231(王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