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是为反映和评价高等学校专科层次(高等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专科教育)修完英语课程的在校生英语应用能力而设立的标准化英语水平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分A、B两级,A级考试为高职高专学生应该达到的标准要求,我省考试为A级。考虑到我校学生实际情况,我校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华师武汉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考生一直参加此项考试,并以此项考试的成绩作为对上述专业学士学位授予的判定标准。
由于我校英语学习水平的整体提高,学校经研究决定:
一、自2010年9月入校的所有本专科学生,不再组织参加湖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以下简称三级)。
二、2010年之前入校的上述相关专业学生,作为学位授予条件之一,仍须参加三级考试,执行原有合格线标准。
三、自2011年12月开始,我校对2010年以后入学的音体美、高职及各院系中的少数民族等考生将单独划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线,是否通过合格线将作为授予学士学位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判定标准。
四、传媒学院视有关情况另行规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一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