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调剂信息
1、根据我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现有30个计划可接受调剂。
2、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
二、 调剂名额、原则及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线,且达到我院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 复试最低分数线 | 剩余招生计划 |
总分 | 政治、外语 | 专业1、2 |
135600 美术与书法 | 01油画 | 364 | 38、38 | 57、57 | 8 |
02版画 | 364 | 38、38 | 57、57 | 8 |
03国画 | 364 | 38、38 | 57、57 | 7 |
04美术教育 | 364 | 38、38 | 57、57 | 7 |
2、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美术与书法(135600)的调剂考生。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调剂申请程序
1.请有意调剂我院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写调剂志愿。2026年4月8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我院将在系统内发布调剂信息,接收调剂志愿信息截止时间为4月8日中午12:00。
2.请有意调剂至我院的考生及时进入系统按规定完成相应程序,所有调剂申请及录取均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3.我院将根据调剂生源报名的总体情况,择优拟定复试名单。
四、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一)网上缴费
考生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考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cwzf.ccnu.edu.cn/)缴纳,登录用户名为15位数字的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选择“其他费用”缴纳)。
(二)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4月10日8:30-10: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十号楼北楼)五楼521会议室。
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7类: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2、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
3、笔试安排(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加试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科目为速写、创作,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 | 研究方向 | 笔试内容等 | 备注 |
4月10日 11:00-16:00 | 油画 | 人物油画;100cm*80cm油画布;考试时间5小时。 | 笔试用纸由学院统一发放,考生需自备画材。专业笔试中间不得离开考场,若需要请自备午餐。 |
版画 | 命题创作(黑白木刻);8开版画用纸;考试时间5小时。 |
国画 | 命题创作;生宣或熟宣不小于四尺对开(横裁竖裁均可),不超过四尺整张;考试时间5小时。 |
美术教育 | 静物素描;2开素描纸;考试时间5小时。 |
4、面试安排:
时间 | 面试内容 |
4月11日9:00-18:00 | 1、面试考核内容包含综合素质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两个部分。 2、每名考生复试时间约为20分钟,其中中文自我介绍2分钟,用英语回答专业相关问题约3分钟,用中文回答专业问题10分钟,考官提问交流时间约5分钟。 3、每名考生在自我介绍后,抽题回答问题。每名考生题量为3道题目(所有题目都用中文出题,都与专业相关),其中1题必须用英文回答。 4、根据考生英语回答专业问题情况,考官给外语面试分。 5、根据考生自我介绍和交流提问情况,考官给综合素质面试分。 |
|
|
|
|
|
|
|
|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笔试分×70%+综合素质面试分×20%+外语面试分×10%。
复试成绩各项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拟录取规则。
(1)按照研究方向依次由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在录取名单最终确定前,若考生放弃拟录取,将按各研究方向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信息公开
(一)监督申诉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7-67868583
邮箱:2521199457@qq.com
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十号楼513办公室(邮编430079)
(二)复试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7-67866758
邮箱:msxy6758@163.com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