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传承发展中国书法,丰富拓展校园文化,凝聚师范院校书法教育力量,彰显师范教育在文化育人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师范生书写能力,促进师范生美育能力提升,进一步强化书法学科特色与育人功能,构建开放协作的交流平台,特举办全国师范院校大学生书法年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主办单位
湖北省文联 华中师范大学
学术支持
全国师范大学书法教育联盟
承办单位
湖北省书法家协会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长江书法研究院
武汉书法家协会
媒体支持
书法报社
(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1)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文化素养与精神风貌。鼓励书写经典诗文、教育名篇及反映新时代风貌的原创内容。书写古今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2)每位作者限投1件。
(3)书法作品尺寸:138cm×69cm(四尺整张)以内,统一为竖幅。小字作品(单字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不超过4平尺。印屏为四尺对开竖式。
(4)书体不限,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刻均可。不收刻字和硬笔作品。
(5)材质须为纸、绢。
(6)来稿请勿装裱。
(1)本届展览不收参评费。
(2)投稿作者需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所在院校、所学专业、省份、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3)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不退稿。
凡发现投稿作者存在代笔、抄袭、临摹、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将视情采取取消入展资格、通报其所在院校等处理。
1.所有获奖、获奖提名及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受邀参加开幕式及学术论坛(差旅费用由所读学校报销或自理)。
2.根据获奖作者、获奖提名作者意愿,作品可由华中师范大学收藏,或退还作者。
3.获奖或入展证书、展览作品、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结束后2月内由承办单位向入展作者邮寄。
评审由举办单位组织全国书法名家组成评审团,包括初评、复评、终评等环节,共评选入展作品140件左右,其中,获奖作品10件,获奖提名作品10件。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6年10月1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收件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邮政编码
430079
联系人
吴博
咨询电话
18062567136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2.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
4.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本启事解释权归全国师范院校大学生书法年展组委会。
首届全国师范院校大学生书法年展组委会
2026年9月3日
WRITING/文字 首届全国师范院校大学生书法年展组委会
EDITOR/编辑 刘泽欣
FIRST REVIEWER/一审 周嘉陵
SECOND REVIEWER/二审 蔡敏
THIRD REVIEWER/三审 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