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主题:青春记忆——讲述华师的故事
从你开启华师之旅的那一刻,你就已置身于华师这个大家庭,你就已属于华师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这里时时与你朝夕相处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安静的景色、沉迷的四季,可能你都不曾留意,但它们时刻陪伴着你大学的学习与生活,伴随着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这里天天与你随身围绕的一友一师、一团一队、难得的知心、共进的班级,可能你都不曾在乎,但是他们充当了你大学这个独特剧本的每一个角色,配合着你的一嬉一笑、一哭一泣。
这里代代与你耳濡目染的一故一事、一情一感、美丽的邂逅、卓越的师魂,可能你都不曾重视,但他们在无形之中构成了你在大学的怀念,影响着你的一功一挫,一人一生。
新奇与不舍都是我们对于华师的情感流露,这一刻,收起你的不经意、不在乎、不重视。温故你在华师的每一段故事,每一段真情,让此情尽情的释放。
二、参赛对象:华中师范大学全体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校团委
承办单位:美术学院
四、征集作品内容及要求:
作品要求紧密围绕大赛主题“青春记忆——讲述华师的故事”,鼓励提倡作品蕴含鲜明的华师元素,生动地体现广大学子心中的华师故事,诠释我们心中的华师印象,讲述我们和华师之间的不解之缘。
作品类别:
(一)绘画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动漫、综合绘画等。尺寸不小于4开。
(二)平面设计类作品:海报、画册等。尺寸为A3以上。
(三)摄影类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可单幅也可以组图形式展现。单幅作品尺寸为14寸。组图作品里的单幅作品大小不超过16寸。
(四)立体三维装置作品:综合材料装置,尺寸要求至少1.5米,建议团队合作。(废旧材料利用型装置作品需要拍摄3-5张制作高清过程图,作品要求制作者在制作装置场景。)
(五)雕塑类作品:请自行安排合理尺寸。
附一:主题引导建议
A、“讲述有关华师知名人物的故事”
(对于华师人物的了解或接触,如:与章开沅教授、马敏教授、杨宗凯教授、恽代英、音乐男孩、洋雷锋阿达姆等感动校园的华师人,发生的有思想价值、有示范作用的故事)
B、“讲述有关华师平凡人的故事”
(那一天的大雨磅礴、那次生病后、拾金不昧、予人玫瑰手留余香等,八号楼的清洁工、桂香园的包子哥等等,发生在华师的平凡人的故事,值得回味。)
C、“讲述有关华师好哥们、好闺蜜的故事”
(有爱的班级、奋进的团队、有趣的社团、知心的室友等跟我们一起生活的人们之间的正能量故事。)
D、“讲述有关华师风景的故事”
(那一年的春光、那一年的大雪、那一年的桂子山间月;那天阳光明媚的博雅广场、在佑铭体育场的那场邂逅;气势磅礴的北大门、三号楼与八号楼的深情对望等,讲述我与华师景色之间的故事。)
E、“讲述有关华师精神的故事”
(如:讲述“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与我之间发生的故事。当你第一次听到时这句话时,有什么故事;当你慢慢深入探讨、反思自己的学习生活时,不禁想起哪些与华师精神有关的故事。绿魂园丁的故事感染了我什么?华师流传的精神让我们发生了怎样的、有文化符号的故事。)
F、“讲述有关华师百年校史的故事”
(百年华大,从文化书院一路走来,历经沧桑风雨,熔铸世纪辉煌。回眸百年风雨历程,华师在发展中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包容了西方的优秀文化,发扬了中国的革命文化,形成了融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广博活跃的人文精神、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于一体的治学风格和校园特色,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国家建设、科教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从广埠屯正大门,到喜洲寻访、昙华林漫步,讲述百年华师的葱茏校史故事。)
G、其他你心中的华师故事。
附二:表现手法建议
利用华师元素,鼓励使用多种新颖表现手法,推荐如下:
1、以手绘的形式,进行明信片、书签、邮票、T恤等产品设计;
2、以卡通连环画、插画的形式,进行主题性的系列绘画创作;
3、以篆刻、雕塑、手工(如剪纸)等形式,进行主题性的系列创作;
4、其他形式的主题性系列创作。
此外,可随作品配上200字左右的文字故事解说,同作品一同展出;
五、作品提交方式:
1、参赛者请尽量以院系或者年级为单位,集中将报名表(纸质版)和作品纸质成品,在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无法再接收补报名。(注意:报名表务必附于作品背面粘牢,否则出现遗失,只能后果自负;)
同时请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和作品成品的高清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业余组:846366904@qq.com;专业组:1019288742@qq.com),以便作品核对、宣传与存档之用。电子版命名方式为:作品类别+作品主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
2、参赛者请务必加入“2016华师印象”QQ群(群号:513677904),作品征集期间的所有实时通知以及后期获奖信息核对等通知,将以此群消息为准。
说明:届时会有预报名通知,请及时关注群消息。
3、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4月1日;
4、作品提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十号楼北楼502办公室。
六、奖项设置
(一)专业组:
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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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名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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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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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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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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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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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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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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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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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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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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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12
|
100
|
√
|
优秀奖
|
20
|
50
|
√
|
入围奖
|
若干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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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余组:
奖励等级
|
奖励名额(名)
|
奖励金额(元/名)
|
获奖证书
|
一等奖
|
2
|
200
|
√
|
二等奖
|
4
|
100
|
√
|
三等奖
|
6
|
50
|
√
|
优秀奖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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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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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专业评委组有权根据提交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适当的奖项数量的增减。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非盈利性质的使用权。
七、比赛流程:
(一)宣传动员及作品征集阶段:2016年2月20日—4月1日;
参赛人员自行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可在华师美院官网、官微自行下载),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作品初选及专家评审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8日;
(三)颁奖及展览时间:2014年4月中上旬;
说明:届时会根据具体行程进行微调,以官方QQ群的消息为准;
八、注意事项:
1、提交作品须内容健康,主题突出,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相抵触。
2、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单位、姓名、电话,作品装裱事宜由作者自行安排。
3、各类别参展作品须是作者代表性原创作品,所有参展作者必须是作品合法的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
4、参赛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且必须填写真实信息,并连同参赛作品一并发至大赛组委会邮箱。
5、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或在参赛团队中承担主要创作,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6、 大赛组织机构有权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目的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大赛;
7、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九、咨询方式:
美术学院办公室(十号楼北楼502) Tel:67868231
刘晚晴:Tel:15727049675 QQ:405766239
赵 淼:Tel:13476818302 QQ:962067223
十、附件:
《“青春记忆——讲述华师的故事”美术作品征集大赛报名表》
附件: “青春记忆——讲述华师的故事”
--关于第五届“华师印象”美术作品展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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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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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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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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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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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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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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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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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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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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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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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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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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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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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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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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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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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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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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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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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绘画类 B、平面设计类 C、摄影类
D、立体三维装置类 E、雕塑类
(请在对应选项前打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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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作为义卖活动捐赠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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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 B否(在对应选项前打勾,不选则视为同意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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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题材、构思等,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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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作品中的华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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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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