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583 电子信箱:2521199457@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十号楼515办公室 邮编: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3年4月6日
(责任编辑:美术学院)